「2027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日本獎學金留學生(碩博士)」計畫
計畫說明: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希望透過學生在日本的研究搭起日本及台灣間的橋樑。以培育對世界發展有貢獻人材為目的,招募獎學金留學生。
獎學金待遇:
(一) 獎學金
(二) 赴日及回台機票
(三) 學費等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 具台灣籍(具日本國籍之雙重國籍者除外),且從2026年4月1日起至領取本獎學金開始留學為止,生活居住地以台灣為主者。(注1)(注2)
(二) 計劃進入日本各大學研究所(大學院)攻讀大學或專門學校時期所專修相關課程 (包含目前專攻領域) 者。但依據日本法律規定,在日攻讀醫學系、牙醫系和福祉學系者,必須取得厚生勞働省許可之後才能從事診療或手術等臨床研修。此外,也不包括歌舞伎、日本舞踊等傳統藝能或工廠內的特定技術、技能等以實務研修為目的之課程。
(三) 於2027年4月1日止,未滿35歲者(1992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
(四) 台灣內外綜合大學或獨立學院已畢業者(包含於協會規定日期前可提出畢業預定證明者(注3),且符合下列1或2情形者。
- 2027年4月﹑9月或10月可進入日本各國、公、私立大學之研究所就讀正規生(院生)課程(碩士、 博士、專門職研究所課程)。
- 以2028年4月進入日本各國、公、私立大學之研究所就讀正規生(院生)課程(碩士、 博士、專門職研究所課程)為目的,於2027年4月﹑9月或10月以非正規生(研究生) 入學者。
- 取得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大學英語免修或全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80分以上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
(五) 積極學習日語且對日本抱持相當興趣,赴日後希望能對日本文化等有更深一層了解,具有在日本從事研究且能適應日本生活能力者。
(六) 赴日時,必須取得「留學」簽證。持有其他長期簽證者若不放棄該簽證,將無法取得本協會獎學金留學生資格。
(七) 身心健康,不妨礙大學研究所課程者。(合格者需提交健康診斷書,若經醫生判斷身心狀況不適合留學者不予錄取。)
(八) 男生須已①服完兵役或②無兵役義務,或③申請時尚未退伍但可於以下規定日期前提出退伍證明者。
*欲於2027年4月入學者:2027年1月8日(五)前繳交
*欲於2027年9、10月入學者:2027年7月23日(五)前繳交
(九) 於留學期間不得領取日本政府及日本政府相關機構提供的其他獎學金、研究資助經費等。此外,若有領取其他獎學金的狀況需向入學大學申報獎學金名稱、期間和金額。
(十) 支領獎學金期間期滿後,能協助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進行問卷調查且積極參加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所舉辦之各項業務﹑活動﹑親睦會等,致力推動日本﹑台灣友好關係者。
另外,能配合填寫由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協同日本獎學金留學生聯誼會共同管理之名簿,提供畢業出路及聯繫方式者。
(注1)海外旅行等短期離開台灣並不妨礙。若於該期間有可能離開台灣,而是否符合本協會之「短期離開台灣」定義,請與本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長期獎學金承辦窗口做確認。
(注2 )而於該期間已以外國人留學生身分入學於日本之大學,預定於 2027 年 4 月 1 日起進學或即將入學者,無法申請本台灣現地採用獎學金,可參加本協會東京本部預定實施之「2027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日本獎學金國內採用」獎學金甄選。
(注3)限能於以下「5. 初試合格後申請複試相關手續需提出之書面資料之第6項」於規定日期前可提出申請文件者。
報名期間:
2026年2月16日(一)~2026年3月12日(四)
應繳文件及甄選方式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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