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5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
名額:
20名為期10個月獎學金(計200個月):
(一)其中 20個月經捷克教育、青年及體育部(以下簡稱捷克教育部)保留予國立政治大學之捷克研究學生,由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CECO,以下簡稱「捷駐處」)及該校共同遴選。
(二)另180個月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與捷駐處合作遴選。其中90個月可核給為期5個月之申請。
待遇:
免學費;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3,000克朗,未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2,000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給。亦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另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須自行負擔。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大學英語免修或全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80分以上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
(三)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5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學校收件截止日期:
2026年 2月 11 日中午 12:00
應繳文件及甄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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